1.招标条件
项 目 名 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大明湖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单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山东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705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大明湖支行;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工 期:约 80日历日,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控制价:约 26万元;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自2018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止(3年),承担过金融类或银行类消防设施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在近三年内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人报名需交验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业绩合同;
(7)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备注:上述资料需出示原件核验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zxmgl.com.cn/)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代理机构:山东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90号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705室
邮 编:250014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 刘东旺 联 系 人:付长玉
电 话: 0531-82036289 电 话:0531-885562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nanhuazheng@163.com